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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墨华章——刘文华先生书法作品展征集启事

2023/11/3 15:33:01 人评论 次浏览

信息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

刘文华(1955.11—2022.12),原中国书法大厦艺术委员会秘书长,中国国家博物馆和中国美术馆专家组成员。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主任、中国书法家协会隶书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。作品被中国美术馆、故宫博物院等多家美术馆、博物馆收藏,并为中南海、中央军委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、奥运场馆等单位和部门专题创作。

刘文华先生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一直从事书法教学、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,40多年来为书法界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。他擅长隶书,取法上坚持深入经典,通过“复古”恪守传统艺术本脉;学术上主张将书法本体融入中国历史文化;创作上坚持守“理”、循“法”、拓“意”原则,大力传播文化与修养的正能量。他本人深入教学一线亲自授课,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,深得学员和社会的尊重。特别是2004年至2016年期间,在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和主席团领导下,带领培训中心教职员工为繁荣当代书法作出了重要贡献,影响深远。

在刘文华先生逝世一周年之际,为更好地纪念和传承他的书艺,展现他书法教育家的卓越风采,特向广大师生、好友和社会收藏人士,征集刘文华的书作及课徒资料等,拟于年底择机在中国书法大厦展出,并结集出版。此次刘文华遗作展由中国书法大厦具体承办。具体事宜特公告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刘文华书法展筹备工作委员会

主   任:李士杰

副主任:吴正前、李光发、钟成

委   员:胡杰、刘才、张力、王鹤霖、任成森、刘瑞、钱丁盛、任长文、陈可坚、陈胜南、谢汉仁

二、征集主题

征集刘文华的书作、课徒示范稿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。

四、征集内容

(一)反映刘文华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书法作品。

(二)刘文华课徒作品,包括临帖示范作品。

(三)刘文华题跋、题画作品。

五、征集要求

(一)作品先拍成照片(手机拍照即可,不小于1M,严禁P图美化)并填写电子表格《刘文华书法作品展征集表》(见附件)发给指定联系人微信,组织评选通过后,通知收集原件,收稿地址另行通知。

(二)所征作品均要求完整性,有一定的展览价值。

(三)应征作品全部在展出后退稿,请自留底稿凭证。    

六、权利保障

征集活动结束后,组织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,入选展出作品开具收据、赠予作品集,重大贡献者邀请参加学术活动和展览开幕式等。

七、作品版权及使用

(一)作品提供者一旦提供应征作品即视为承诺作品属于原创,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与征集单位无关。 

(二)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本组委会所有;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展览及出版宣传活动,不作商业用途。

(三)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

八、作品图片收集联系方式

钟成  电话:13701220841(微信同号)

胡杰  电话:13910929068(微信同号)

刘文华书法作品展筹备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1月4日


附件

刘文华书法作品展征集表.docx   
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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